问题 | 集体土地承包的程序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承包的程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一般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以保障其合法承包土地的权利。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要承包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 二、民法典规定集体土地可以写遗嘱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土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多长时间: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综上所述可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一般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以保障其合法承包土地的权利。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集体土地承包的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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