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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抗诉的程序
释义
    一、民事抗诉程序
    民事抗诉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审,极少用同抗同审,且判决、裁定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符合抗诉法定要件、条件后,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即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若采纳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提抗,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往往不直接进行再审,而裁定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这就是上抗下审。
    
    二、民事管辖权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申请人
    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不在贵院管辖的区域内,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三、关于民事抗诉的范围
    必须明确的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主要是“事后监督”,即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而不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或者“全程监督”。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不属于检察院民事抗诉的范围:
    第一,纯人身关系的裁决,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客观上已经无法进行纠正,但是因解除婚姻而导致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仍可提起抗诉。
    第二,如上所述,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抗诉;但“违反自愿原则、协议书内容违法”的,不可以抗诉。
    第三,当事人对可以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没有正当理由说明未提出上诉的,不可以提起抗诉。以此督促当事人应当积极寻求法院处理纠纷,只有穷尽法院处理渠道,才可依法申请检察院抗诉。
    第四,对法院诉讼前或诉讼中作出的裁定,如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虽一经作出就产生法律效力,但并不是最终裁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复议等方式予以解决,故对上述生效裁定,检察院不予抗诉。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制裁和处罚,那么公安机关首先会对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来逮捕犯罪嫌疑人,那么犯罪嫌疑人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民事抗诉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审,极少用同抗同审,且判决、裁定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抗诉的程序的全部内容。人民检察院要想提起抗诉,就必须需要符合抗诉条件当中的其中任何一条。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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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