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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释义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二)买卖合同是买方与卖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三)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原则上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实现买卖有贷款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二)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
    (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居间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我们可以得知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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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