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房产税怎么缴纳 |
释义 | 一、上海市房产税怎么缴纳 (一)上海市房产税缴纳流程: 1、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2、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3、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4、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5、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二、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怎么算 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 综上所述可知,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进行申报后准备好相关材料走完程序在年底缴纳应缴足的税款即可。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上海市房产税怎么缴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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