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处骗取金额多少的罚款 |
释义 | 一、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处骗取金额多少的罚款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骗取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4倍的罚款;骗取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骗取金额5倍的罚款。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存在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行为之一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标准为: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8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另外,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9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员工因工死亡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员工伤亡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 (五)《死亡证明》; (六)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七)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两者金额应一致); (八)工亡员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三、工伤保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是参保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率。工伤保险的费率与其他险种的费率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 一是保险费全部由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是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频率分别确定和调整; 二是工伤事故具有“突发性”而难以预测,因此,提取的基金留有必要的储备。因此,工伤保险是根据参保单位生产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风险频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缴费。 所谓差别费率,就是社会保险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不同行业或单位所面临的工作环境而可能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程度,测定具体的缴费比例,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单位按所属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1。5%逐月缴交。 而浮动费率,则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社会保险部门可根据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即实际发生工伤保险费用占所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以及其他评估标准,适度调整其费率,从而促进单位注重安全生产,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处骗取金额多少的罚款的相关知识,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针对不同形式的不同诈骗程度,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不同的惩罚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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