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害鉴定的时间 |
释义 | 一、伤害鉴定的时间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二)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 二、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要提醒你的是,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如果你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时限是什么 一般是30个工作日。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伤害鉴定的时间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伤害鉴定要看受伤程度,容易引发并发症和后遗症的要晚做,不会引发后遗症和并发症的要尽早做,否则会导致伤害鉴定结果和实际受伤程度不一致。若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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