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
释义 | 一、企业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昏迷、紧急医疗救治等原因未在现场报警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事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 (三)职工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警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告知当事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伤害职工书面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中交通事故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和非机动车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 二、交通事故中的那些“私了”事儿 当机动车遭遇非机动车或行人时,无论是否有责任,机动车一方都会手足无措。 段先生启动车辆掉头时被迎面高速飞驰过来的助动车撞了,结果助动车驾驶员飞了出去,仔细查看后,发现对方仅轻微擦伤,被要求“给1500元私了”。叫来警察,警察判段先生全责并建议付钱了事。段先生犹豫不决—该不该给?给了会有后遗症吗? 碰到“被私了”,几乎所有的车主都会有疑惑:给了钱是不是就默认自己担全责?“私了”的钱保险(放心保)公司是不是不认可?“私了”了会不会有其他后遗问题?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人伤理赔相关负责人透露,交通事故中的“私了”手段确实不是最终裁断,但一般来讲,“私了”了结完的案件,“反水”的情况很少。 按照上海市《关于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通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撤出现场后,可自行协商损害赔偿,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且达成协议,报警后由执勤民警到场办理结案手续。而按照保险公司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标准,1000元以下的轻微伤,有协议书和交警确定的事故认定书的,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私了”的费用,金额在1000元以内,且有双方协议书和交警记录签字的事故认定书的,保险公司负责全额赔付。但如果赔偿金额超过1000元,或非当场了结案件,则需要伤者另外提供详细的就诊记录和费用清单。 对“私了”是否有后遗症,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事后确实发现伤者有更为严重的损伤,那么按照正常的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来操作,等伤者医疗终结,再按照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分摊各自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有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x年x月x日晚,答辩人于x路段发生x事故,可是被答辩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该场事故的发生。 2、责任认定有误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明显有误。答辩人是属于正常在道路上行驶,而被答辩人闯红灯,违法交通规则,所以,被答辩人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部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1、医药费,原告主张x元,现今答辩人医院开具的医药收据是x元,对于其余的x元医药费,原告不能提供有用证据证明,所以答辩人只认可x元医药费。 2、护理费,原告主张x元,答辩人对护理期限没有异议,护理费标准过高,应以x元一天计算。即护理费应为x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希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裁决。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