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
释义 |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一)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二)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三)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到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起仍然没有履行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逾期付款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话要在借款人借钱当天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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