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
释义 | 一、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二)是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从保管合同的特征中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仅仅是达成了合意,也签订了保管合同的,此时合同还不能成立。因为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那合同的成立就要求寄存人实际交付了保管物给保管人之后,双方之间订立的保管合同才能成立。若是保管物丢失或者遭受了毁损的,此时保管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情况下,保安服务合同当中的违约责任主要就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等,所有书面合同当中都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比如保安跟公司约定的有服务期的话,就不能在服务期内离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发生违约的时候,违约责任是可以免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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