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长
释义
    一、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长
    审查起诉的期间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或者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二、审查起诉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还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就不能提起公诉,而应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证据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因此,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案件的所有证据一并移送,对不宜移送的证据,要附有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等。
    三、审查起诉的时限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长的法律知识。检察院在进行审查起诉的时候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力,限定审查起诉时间也是保证案件的起诉的时效性,提高办案的效率,同时也是保障涉案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象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4: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