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填写现金支票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填写现金支票的注意事项 (一)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二)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三)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四)“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五)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六)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七)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八)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 二、现金支票填写完成后如何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三、现金支票填写如何进行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填写现金支票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支票对于我们而言还是挺重要的,因此我们要多多了解清楚。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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