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票据的鉴别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伪造票据的鉴别方法是什么 第一步 拿到发票时,应先查看下发票印章与收款方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很有可能是假发票;此外,还应查看发票的有效期。定额发票报销的时间应在发票上标注的有效期内;非定额发票应注意查看开票日期是否在发票的有效期内,过期的发票为无效票,不能用作报销。 第二步 有效的发票必须同时拥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和“收款单位盖章”。“税务部门监制章”为鲜艳的椭圆形印刷章,分国税和地税两种;“收款单位盖章”处盖的应为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三步 从发票监制章的质量来辨别。发票监制章的全称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广东省XX市(县)地方税务局监制”,真票的发票监制章制作的质量较好,但发票章的字体粗细不同。假票的发票监制章较粗糙,或制作很精良,每个字体粗细一致。 第四步 发行地区与企业注册地不符。注册于A地的企业如果开具B地的发票,是不正常的,企业的注册地即为企业领受发票的地区,如果开具的发票不是注册地,则虚假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步 服务项目是否为开票单位的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是不合理的。 二、伪造票据的立案标准 对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三、请问对持有伪造发票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修正案(八)》第210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提到,持有伪造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伪造票据的鉴别方法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包括注意查看下发票印章与收款方的名称是否一致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两百一十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10.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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