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 二、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申请仲裁执行条件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仲裁裁决已经生效。 2、超过了仲裁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有几种情况:(1)、民商事仲裁,一裁终局,做出裁决即生效。(2)、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案件,如果用人单位是义务人,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是义务人,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天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3)、非一裁终局的劳动案件,应该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有生效的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且具有给付内容,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拒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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