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究竟哪些属于简易的民事案件? |
释义 | 一、究竟哪些属于简易的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诉意见》、《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结合长期的审判实践,一般认为简单民事案件的标准应该是: (一)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 (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 (三)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 二、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二)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三)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五)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究竟哪些属于简易的民事案件?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我国法律虽然没有对简易民事案件进行明确规定,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很多都属于简易民事案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两百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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