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 |
释义 |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 (一)股东的单一性。 无论是一人发起设立还是股份全部转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仅为一人或者虽然形式上或名义上为二人以上,但实质上,公司的真实股东仅为一人,这里的“一人”包括自然人或法人。 (二)资本的单一性。 公司的全部财产形式上或实质上归单个股东所有,资本多元化及股份多数决等原则面对一人公司的出现,都遭遇到了尴尬。 (三)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如果按照传统公司法观点考量,企业有三种存在形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和公司企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司越来越来越彰显出其极强的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其重要原因就是有限责任的承担。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 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二) 年报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体工商户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设立个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四)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七)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九)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十二)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的相关知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东单一性、资本单一性和责任有限性的特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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