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
释义 | 一、最新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受理申请并且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二、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百零五条 三、诉前财产保全提交材料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四)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五)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六)律师事务所函; (七)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八)担保函; (九)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十一)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最新诉前财产保全期限的相关知识,一般申请人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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