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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补偿金扣税怎么算
释义
    一、职工补偿金扣税怎么算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依据是《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上税部分的计算方法依据《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缴税数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劳动合同补偿金扣税吗
    程某一边办理离职手续,一边盘算着自己将得到的补偿金数额:我在这儿工作已经3年多了,按规定可以拿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每月的工资平均有5000多元,这样,4个月工资起码也应有2万元吧。程某没有想到的是,财务人员发给他的补偿金只有1万多元。他问及原因时,财务人员解释道:“给你计算出来的补偿金的确是2万元,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剩这么多了。”“个人所得税?难道我领到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也要上这个税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网络公司与程某通过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合同解除后,网络公司向程某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也是合法的。但网络公司在向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却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劳动者这样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国家在《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为了防止有些企业或个人,会利用这个空子,搞一些变相偷税漏税的勾当,国家又规定,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仍然需要上税。案例中,程某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没有超过北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因此,他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三、经济补偿金扣税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对于工作已经达到一定年限、具有一定年龄或者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和那个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于企业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分摊。具体摊销年限,由各个省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个人因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法律依据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收到的这个离职补偿金只要达到一定标准之后,还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这个是属于自己的工资薪资所得,如果得到的钱比较少的话,有可能不需要交,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职工补偿金扣税怎么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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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