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指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 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一)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三)续期的性质 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三、土地使用权的续期费用 (一)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所对应的使用权期限也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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