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向社会推荐产品吗 |
释义 | 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向社会推荐产品吗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二、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费率 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费率跟产品、行业、企业和产品销售地是有关系的。国内市场上做产品责任险的不多,所以费率都比较高,都在1‰以上。并且核保比较严格,还有些行业和产品是拒保的。 三、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有哪些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不合格产品对用户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包括不合格产品给用户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既包括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包括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性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产品质量行政责任。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是指产品质量行政违法行为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二)产品质量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质量民事违法行为侵害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关系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产品质量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刑事责任是指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向社会推荐产品吗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为了公平起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产品。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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