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知,申请执行时强制申请书、原被告身份信息、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财产线索清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法律网相关律师。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