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违约金怎么写民间借款合同 |
释义 | 一、借条违约金怎么写民间借款合同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大写) ,于 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止。 (三)利息(月息) ,乙应于每月 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得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还款保证人 ,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二、《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界定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界定依据为: 借款合同是的违约金,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定金一般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0%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条违约金怎么写民间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可以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用借条的形式约定违约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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