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欠款怎么要 |
释义 | 一、顾客欠款怎么要 如果协商无果或发律师函也没有效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客户还款。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务人自愿并有能力清偿的,可以适用这种办法。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进行欠款追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 二、欠款不还起诉的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可以得出,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来要回自己的借款。 三、顾客欠款,商家可以拿对方东西作抵押吗? 商家可以留置对方的东西作为担保。留置不是抵押,但也是一种担保方式。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的财产价值应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有收取孳息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行使留置权应先给予二个月以上的宽期限。有约定从约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顾客欠款怎么要的相关知识,以下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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