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买受人应缴纳契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费用。卖房人需要缴纳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如果是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二、安置房过户条件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买卖,交易与普通房屋无差别;无证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一)调查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具备产权证,只是开发商没及时办理,如有拆迁协议书,虽麻烦,但日后还可办产权证; (二)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纠纷。 (三)有些房企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交易后,可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些费用是一种好的解决办法。 三、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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