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一、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 (一)指定监督人。监督人可以与辅助抚养人为同一人。监护人负责具体管理财产,具体管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而这个监督人应当掌握财产的数额和变化,了解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成长情况,对重大的财产支出,监护人应当通知监督人,对不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安排,监督人有权要求监护人重新考虑。在发生侵犯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时,监督人有权代表未成年子女向法院提出诉讼,从而对监护人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确定变更监护人的条件和方法。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授权监督人在与居委会等当地自治组织协商后,得到居委会的支持提出变更监护人的诉讼,或者授权监督人召集家庭会议,重新选定监护人,并监督原监护人将有关的财产移交给新的监护人。 (三)规定监护原则。法律对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问题上的规定比较简单,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监护人应当如何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需要有各自的原则。 (四)指定辅助抚养人。对遗嘱人的未成年和残障子女的教育,除了法定监护人,例如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外,可以指定一到两名辅助抚养人。 二、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 (一)不可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不可以变更给无血缘关系的的人。除非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送养关系,可以将孩子的监护权变更给收养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二)一般情况下,父母健在是不能更改小孩法定监护人的,但当父母丧失行为能力时,可以考虑更改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度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知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 (三)只要满足以上,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更改监护人即可!父母是法定的第一位监护人.除非孩子的父母失去抚养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遗嘱指定监护需要双方同意吗? 遗嘱指定监护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遗嘱的法律效力只是对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指定监护应该由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法院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包括了遗嘱监护人应当承担的义务。遗嘱继承和意定继承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他们在性质、生效时间、受益主体和功能上大有不同。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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