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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特殊情形
释义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特殊情形
    (一)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四)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五)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六)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七)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八)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九)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夫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协商。至于如何分割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是均等分割,若一方有过错可以适当的少分财产。不过,这些都是不绝对的。最终离婚夫妻如何分割财产,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平等均分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特殊情形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特殊情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答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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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