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财产分割协议书订立时应当遵循五大原则, |
释义 | 一、关于财产分割协议书订立时应当遵循五大原则 (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简单来说订立协议的双方必须出自愿,订立的协议也必须对双方公平; (二)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原则,就是说若订立的协议包含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应当在订立协议中充分尊重其合法权益;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应当考虑到离婚时其中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而非过错方应当受到相应照顾; (四)尊重双方意愿原则,根据规定订立协议需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且必须约定合法合理,但若协议订立不清楚的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五)便利原则,协议中订立的条款和分割应当方便处理。 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书内容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清楚划分双方个人所有财产和共同财产,以及被分割的财产部分; 2、共有财产是否可以被单方面出卖,若出卖则该如何进行划分; 3、若共有财产其中一方死亡,则该部分该如何划分; 4、共有财产存在负债情况,则应当在协议书内划分双方的偿还份额和方式; 5、财产分割方式,分割方法。 ![]() 二、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等身份信息;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 (四)最后是双方的签字盖章。 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二)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二)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四)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五)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六)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七)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关于财产分割协议书订立时应当遵循五大原则,的相关知识,综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书时,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尊重双方意愿原则、便利原则这五大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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