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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闻证据是指什么
释义
    一、传闻证据是指什么
    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
    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传闻证据的定义应当包含这样三层意思:
    第一,传闻证据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也可以是意图表示某主张的行为(如点头,打手势),无意识的行为不在此列。
    第二,传闻证据是在法庭上提出法庭外的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原作出意思者并没有出庭。
    第三,提出传闻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其内容为真。
    传闻证据包括两种形式,三大类。
    两种形式包括:(一)证明人并非就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而仅就他人在审判所作的陈述,代为他人向法庭提供的陈述。
    (二)证明人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提交的陈述书和证人证明案件中特定事项所作出的转述。
    三大类具体而言指:(一)非目击者的当庭陈述;
    (二)目击者的书面证言;
    (三)警察或检察官在起诉阶段制作的证人的书面笔录。
    
    二、传闻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吗
    传闻证据在我国《刑诉法》规的证据种类中,不隶属于哪一个种类,《刑诉法》规定证据种类有七类,(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辨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这七个种类都有可能含有传闻证据,比如当庭出示的书证,并非由警检人员直接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或是作案现场获取,而是由与案件无任何关联人不经意得到,交给司法机关;比如证人证言,他在庭上陈述是听某某人说的某事实,从而证明某某事实存在;比如被害人陈述,他陈述某某告诉他,他是怎么样被加害人加害的等等。这就是说,传闻证据不是一个种类,传闻证据在案件的证明活动中,是依附于证据种类来归类的,当证据为书证时,如果是传闻证据,这个传闻证据就是书证,当证据为证人证言时,如果是传闻证据,这个传闻证据就是证人证言。
    从证据效力角度来讲,证据又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叫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是否定的结论。传闻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构成证据的核心不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另一种事实,而在于“传闻”,即并非陈述人直接感受而是他人的相关信息被陈述人借以用来证明其陈述事实的真实与否的转述或转达。“传闻”本身就具有惑然性,从而决定了当作证据使用时有不稳定性。因此,传闻证据就没有直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如果当作证据来使用和采信,应属于间接证据。进而言之,传闻证据属“道听途说”的渠道得来的一种相关联的案情信息,道听途说的渠道传来的信息,作为案件的线索来用,引导破案或更深入地探索直接证据能起到积极作用,但作为庭审证据,在庭上开展证明活动,显然是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即使能证明案件事实,也必须有其他证据应证,再用相关证据来证明传闻证据的效力,所以,传闻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并且是“弱示”的间接证据。
    三、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联系:(一)都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也可以是意图表示某主张的行为(如点头,打手势),无意识的行为不在此列;(二)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都属于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区别1、含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2、范围不同,第一,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第二,证人当庭陈述以外的陈述都是传闻证据,而只有证人转述他人的陈述是传来证据。3、运用规则不同,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一般性排除。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定义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传闻证据的定义应当包含这样三层意思:(1)传闻证据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也可以是意图表示某主张的行为(如点头,打手势),无意识的行为不在此列;(2)传闻证据是在法庭上提出法庭外的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原作出意思者并没有出庭;(3)提出传闻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其内容为真。明确分清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含义、区别和联系,会帮助我们以后在遇到法律案件时正确提供合适的证据,帮助我们有效地解决问题,帮助我们有效地为自己开解。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传闻证据是指什么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传闻证据是指什么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或者不懂得如何起诉,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答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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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6: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