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空壳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以空壳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空壳公司”也叫现成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一般在数小时便可完成。 (一)公司转让需谨慎,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公司股权转让,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大麻烦。 (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三)抽逃注册资金不仅属民事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二、空壳公司转让有什么风险? 公司转让需谨慎,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公司股权转让,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大麻烦。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抽逃注册资金不仅属民事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三、空壳公司的转让要负责任吗 公司转让需谨慎,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公司股权转让,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大麻烦。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以空壳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空壳公司转让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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