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属于集体土地证。 (一)拥有国有土地征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证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三)农民集土地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证有哪些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手房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首先和对方签订好合同过后,再拿好相关的手续到土管部门去申请过户就可以了,对于土地使证来说对我们真的很重要,有了土地使用证就能很好的证明你有这块土的使用权,因此,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如何获得国有土地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在法律上对关于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的区别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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