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主要要有以下四种证据: (一)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二)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四)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 二、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二)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四)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三、去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的法律知识。通过文章分析,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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