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监护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依据案件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人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胜诉的关键。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二、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开 变更监护人证明可以依据法庭出具监护人变更的民事判决书。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三)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变更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变更的方式: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其它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要求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的原因是:原监护人有严重伤害被监护人的行为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其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监护人变更手续其实并不复杂,相信看到这里,大家都知道怎么变更监护人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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