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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电焊工证怎么处罚
释义
    一、假电焊工证怎么处罚
    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百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度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道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特种作版业人员伪造、涂改特权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焊工证换证步骤
    (一)不管你是哪里的证都可以年审复审,只要是安监局发的即可;
    (二)复审年审可提前三个月进行;
    (三)复审年审一般两个星期内即可受理好;
    (四)在证件的有效期内即可进行年审复审(补审)
    (五)年审复审可以先审好再交费
    焊工证复审到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复审。
    三、我的焊工证是2021年复审但是没有审还能继续使用吗
    不可以复审了,已经过期作废了。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假电焊工证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对于焊工证来说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1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1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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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