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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程序
释义
    一、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程序
    申请破产的程序是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由法院审查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破产清算财务帐簿没有了怎么办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程序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对于企业的破产程序首先是需要提起破产申请的,并且还需要成立破产清算组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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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