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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财务资料解封程序
释义
    一、破产财务资料解封程序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在解除,所以进入破产程序后是不能查封财产的。
    
    二、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三、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财务资料解封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这样的话我们大家是可以知道如果是公司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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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