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二、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过错赔偿金,根据过错方的过错情况、程度以及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影响,最终数额由法院综合认定;同时,可以在夫妻财产分割时,要求过错方少分,至于少分的比例及数额,也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 三、离婚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以及“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和“离婚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等其他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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