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约定不明的处理 |
释义 | 一、定金约定不明的处理 定金约定不明确时,一般会被视为没有约定定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关于定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订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一)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二)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定金约定不明的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约定不明确时,一般会被视为没有约定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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