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制度司法解释
释义
    一、抵押制度司法解释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抵押和质押的异同
    抵押和质押的不同点:
    (一)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二)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三)承担责任方面: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四)债权人对物品处置权方面: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
    (一)目的相同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二)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三)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三、抵押的内容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抵押也可用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管理,通常的抵押条款都要明确在特定账户内必须维持的最低金额。实际上,期货市场的保证金要求就类似抵押,柜台交易的衍生工具经常使用现金或高流动性、低风险证券作为抵押。
    一般来说,欠更大金额方要求提供抵押品。如果和约对A为正值、对B为负值,而B欠A更多,则B要提供一定抵押。随着市值变化,需要维持的抵押金额随市值上升而上升、随市值下降而下降。在某以时点,如果市值由正变负,要求提供抵押的一方会发生变化,这会解除原来提供抵押一方的抵押要求。
    抵押金额的确定可以基于和约市值水平,也可以基于信用评级,市值或信用评级变化使所需抵押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是对担保法还有不理解的可以阅读担保法的解释来寻求帮助。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进行答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