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条件 |
释义 | 一、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条件 子女给赡养费的条件: (一)丧失劳动能力; (二)无经济收入; (三)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 子女欠债父母并没有责任偿还。子女个人负有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但是存在父母偿还子女债务的情形,即继承了子女遗产的父母需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五)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六)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七)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八)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九)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十)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十一)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条件”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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