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刑期长短分为几种
释义
    一、我国刑期长短分为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三)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国刑期长短分为几种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我国刑期的长短一般是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有时候可能也会减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