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票找不到本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传票找不到本人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 在送达的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会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拒收法院传票会有什么后果 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拒收法院传票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传票找不到本人怎么办”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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