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股权赠送协议没有工商登记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签订股权赠送协议没有工商登记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二、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一)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二)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三)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三、赠送股权跟赠送分红有何区别 赠送股权后享有股东身份,可以参与分红。分红不享有股东身份,只是拿到钱。 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东根据所持股票份额的大小从而享有不同的权力以及公司利润的分配权。 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票持有者的收入。股息是股份公司把每股投资应得的收入也就是所为利息分配给股东。股息一般以三种形式存放,主要是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财产股息。在分配上有四个日期分别为股息宣布日、除去股息日、股权登记日和股息发布日。 一般来说,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签订股权赠送协议没有工商登记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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