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撤回专利权怎样恢复 |
释义 |
一、主动撤回专利权怎样恢复 权利权人主动撤回专利权的,视为对专利权的放弃,并不属于可以恢复专利权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 二、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 专利申请公示期后,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能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三、专利权中三类的含义有哪些 (一)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专利人对其专利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专用的权利。 (二)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创造发明,一般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三)专利是专利文献,其主要部分为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主动撤回专利权的,视为对专利权的放弃,并不属于可以恢复专利权的情形,所以申请专利之后一定不要轻易撤销。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主动撤回专利权怎样恢复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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