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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法定继承人程序
释义
    一、房产法定继承人程序
    房产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法定继承人是谁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房产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由权利人直接继承房屋产权的人。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这里律师需要提醒您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房产法定继承后是否需确权
    法定继承房屋后,如果办理民房屋过户登记的,房屋继承发生效力,不需要申请房屋确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房产法定继承人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房产法定继承人程序包括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对继承房产进行过户、缴纳相应的过户费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法律网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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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