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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辞退物业
释义
    一、如何辞退物业
    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
    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解聘物业公司。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辞退物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业主大会是可以辞去物业公司的,这是《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律的规定。所以,小区想要辞去物业公司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也只有通过业主委员会才能有权利辞去物业公司。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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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