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纠纷庭审程序 |
释义 | 一、借贷纠纷庭审程序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第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第二,证人到庭作证;第三,鉴定人到庭;第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第五,勘验人到庭。 (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 二、借贷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主要看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而定,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涉及到诈骗、非法集资等就是属于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三、借贷纠纷管辖权所在地 (一)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 (二)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三)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贷纠纷庭审程序的相关知识,借贷纠纷庭审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以及宣读判决这五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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