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五)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六)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 ![]() 二、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做 劳动能力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不能;工伤职工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到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病例等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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