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使用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著作权使用期限 著作权没有使用期限,指的是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特征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 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二)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三)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的一般规定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叫许可使用合同,它也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另外,《著作权法》还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现归纳如下: (一)合同形式 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二)权利内容 权利的内容解决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效力性质问题。这是许可使用合同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条款。 (三)时间、地域范围 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 (四)使用费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合同中应该对其标准和支付方式加以明确的规定。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著作权人可能更看重的是非经济的利益,因而会放弃使用费,甚至对被许可方提供经费上的补贴,例如为发表学术论文而支付版面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使用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著作权使用一般是没有期限的,只是许可使用的话才会有五到十年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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