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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
释义
    一、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二)申请材料内容不合法、不完整;
    (三)办理程序违法;
    (四)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
    为了纠正专利局可能作出的错误授权,专利法不仅规定了撤销专利权程序,同时又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自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设置无效程序和撤销程序的目的是一样的,但这两个程序有区别。1、无效程序自专利局授权公告日起满6个月后提出,且专利权终止后也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不仅包括了请求撤销的全部理由,而且还包括公开不充分;修改超出原始公开范围;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被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等理由。
    三、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
    (一))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二)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三)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四)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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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