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共有人去世如何继承 |
释义 | 一、产权共有人去世如何继承 有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他和房主各50%。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就带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的一半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该遗产属于其法定继承人的,产权不全属于共有人。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共有人之间是什么关系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可以直接继承,凭死亡证、结婚证、户口薄、房产证到当地国土房管局办理。如果不是直系亲属或者夫妻关系的,需要已经死亡的产权人的按次序为配偶或者父母或者子女继承。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房产证登记人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就可以卖掉住房。 二、什么是房屋产权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三、产权共有人可以去除吗 理论上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但不是“除名”。而是共有人之一放弃财产权利,将其名下的财产份额转让或者赠与其他共有人。换句话说,不经过“被除名者”的同意,是不可以的。 如果有以上的转让或者赠与书面协议,并经过公证。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房产证,在新的房产证上除去某人的名字。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产权共有人去世如何继承的相关知识,产权共有人去世应当先依照遗嘱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份额确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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