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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的生命权和母亲的个人选择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
释义
    一、胎儿的生命权和母亲的个人选择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
     生命权的内容无疑应指其权能或权项,一般认为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和生命利益支配权。
    (一)生命权首先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生命是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故生命权的基本内容,说到底就是维护生命的延续,也就是保护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
    (二)生命利益支配权问题。生命权中是否包含生命利益支配权,实际上意味着生命权的主体是否可以处分自己的生命的问题。
    (三)生命权包括以下权利:
    1、关于人的出生的权利。
    2、关于人的死亡的权利。
    3、免于饥饿的权利。
    4、反对种族灭绝和集体屠杀的权利。
    
    二、宪法规定生命权属于什么权利
    宪法规定生命权属于人格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
    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有哪些
    (一)生命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
    (二)健康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人体机能完善性的破坏和功能发挥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
    (三)身体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身体完整性的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形式上完整性的侵害和实质上完整性的侵害。前者如非法搜查身体、骚扰、冒犯性殴打,后者如破坏和强制利用身体组织和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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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29:34